區文廣旅局供稿(郝露)“真心感謝政府的理解和幫助,今后在經營店鋪的過程中,我一定注意梳理保存好進貨清單,多學習合法合規經營的事項……”日前,位于南通市通州區的某出版物零售單位收到了南通市通州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送達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通州區文廣旅局開出的今年首張《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便捷文書送達方式,采用電子送達,讓經營者感受到了執法的力度與溫度,也是通州區文廣旅局持續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體現。
自《南通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實施以來,通州區文廣旅局組織執法隊伍認真學習、有效落實,準確把握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的法治精神,通過約談、教育、指導等方式,督促輕微違法行為整改形成閉環,減輕了經營業主的抵觸情緒和經營負擔,充分發揮了執法的教育引導功能。
下一步,通州區文廣旅局將積極響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嚴格行政檢查標準、程序,規范行政檢查行為,防止逐利檢查、任性檢查。在嚴格執法、規范檢查的同時,持續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服務,推廣“監督+服務”模式,在企業和監管部門間形成良性互動,在保證法律法規權威性、嚴肅性的前提下,積極引導企業自覺守法、自我糾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責任編輯:陳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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