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政府辦批轉的《關于通州區部分村(居)2019年至2021年“三資”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2〕8號),通州區審計局派出5個審計組自2022年2月25日起,對部分村(居)2019年至2021年“三資”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村財務收支審計調查事項公示
(一)審計對象
五接鎮袁三圩村、石港鎮新貌村、金沙街道金北村、金新街道邢園村、興東街道楊世橋村、二甲鎮三甲社區、東社鎮橫馬村、十總鎮二爻社區、平潮鎮三官殿村、興仁鎮溫橋村。
(二)審計主要內容
2019年至2021年“三資”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必要時追溯到相關年度或延伸審計有關單位。
(三)審計形式
就地審計與送達審計相結合。
(四)審計組成員
組長:顧 霞
成員:孫衛東、徐安逸、張林林等。
審計期間,如要反映被審計單位有關情況和問題,請與本審計組聯系,電話:86515167,手機:13861958356,地址:區行政中心審計局1415室,郵編226300。
二、審計工作紀律公示
(一)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
1.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2.嚴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3.嚴禁泄露審計工作秘密。
4.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后駕駛機動車。
(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1.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
2.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
3.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4.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5.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
6.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7.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
8.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如發現審計人員違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紀律,可向通州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80168077。
南通市通州區審計局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