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地點: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碧華路688號;
建設單位:江蘇泰銳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蘇州常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江蘇泰銳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擬租賃位于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碧華路688號南通成科精密鑄件有限公司的閑置廠房建設“新能源電池殼配件生產項目”,購置沖杯機、送料機、拉伸機等生產設備建設電池殼生產線,工藝流程包括鋼帶開卷、沖杯、檢驗、脫脂、檢測、涂防銹、噴淋、注塑、包裝等,項目建成后企業預計形成年產21#蓋帽86625萬個、46#蓋帽48000萬個、21#正集流體86625萬個、21#負集流體86625萬個、46#鋼殼48000萬個、21#鋼殼86625萬個、46#正極集流盤48000萬個、46#負極集流盤48000萬個、46#密封鋁片48000萬個、鋁殼76625萬個的生產能力。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8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1.6%。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干燥工序有組織排放的天然氣燃燒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經密閉管道收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1#)排放,注塑廢氣(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進“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2#)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廢氣(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
本項目干燥工序天然氣燃燒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728-2020)表1中的標準限值;注塑工序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中的標準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中的標準限值,廠界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041-2021)表3中的濃度限值。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雨、污排口依托租賃廠區現有。脫脂(清洗工藝)廢水、噴淋(清洗工藝)廢水、注塑噴頭清洗水、空壓機排水收集進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預處理(除油過濾、出渣、中和)+UF膜過濾系統+NP膜過濾(一級)+NP膜過濾(二級)”,設計處理規模為100t/d)處理后與經化糞池處理的生活污水混合達接管標準后接管至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尾水排入通甲河。
廢水接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標準,同時應滿足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
3、噪聲防治措施
企業廠界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排污口設置須符合《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和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要求。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廢活性炭(HW49)、拉伸液及潤滑油包裝桶(HW08)、其他廢包裝桶(HW49)、污水處理污泥(HW49)、
廢過濾膜(HW49)、廢拉伸液及潤滑油(HW08)、含油廢抹布手套(HW49)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注塑廢邊角料、其他邊角料、廢模具、廢棄鋰電池等一般固廢外售綜合利用,一般廢包裝物、不合格品、廢焊條、焊渣、集塵灰及廢濾芯委托專業的單位處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時間: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個工作日)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3-86028926
聯系地址:南通高新區行政審批局項目投資科(通州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高新區服務大廳)
郵編:2263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