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外商投資企業研發中心采購設備免、退稅資格的企業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申報外商投資企業研發中心采購設備免、退稅資格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通州區內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
2.有明確的研究開發領域和具體的研發項目,固定的場所、研發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條件;
3.累計研發總投入不低于 200 萬美元;
4.配備專職管理和研發人員。
5.研發費用標準:作為獨立法人的,其投資總額不低于 800 萬美元;作為企業內設獨立部門或分公司的非獨立法人的,其研發總投入不低于 800 萬美元;
6.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于 80 人;
7.設立以來累計購置的設備原值不低于 2000 萬元。
8.申報主體包括獨立法人的外資研發中心、內設獨立部門或分公司所在的外商投資企業, 3 年以內無嚴重失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