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處罰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執法決定書文號 |
通衛醫罰〔2023〕12 號 |
案件名稱 |
陳春梅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案 |
當事人姓氏或者名稱 |
陳春梅 |
違法事實 |
陳春梅未獲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或中醫醫術確有專長資格等醫師資格,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通州區奧建鑫河灣1棟501室內擅自開展針灸診療活動。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50000元整;沒收違法所得530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年9月5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