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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
    來源: 通州區教育體育局 發布時間:2023-08-11 11:17 累計次數: 字體:[ ]

    各高中、職業學校,各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乒乓球運動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校服管理工作,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備函〔2023〕2號)、《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通教財〔2023〕3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用原則

    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

    學校要將校服選用、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確定選用校服應書面征得學校2/3以上家長同意,報教育技術中心備案后方可組織采購。選用校服的學校應建立以學校管理人員、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教師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校服的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占比不低于80%。學校要認真落實“學生(家長)自愿購買校服”的原則,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按照“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校服選用需求,包括種類、款式、數量、價格區間等。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校服選用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一般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選用,畢業年級不得組織選用校服。

    二、采購方式

    校服采購方式采用學校集中委托采購。

    各學校在確定本校校服選用需求后,自行集中委托采購。校服采購過程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程公開,選擇確定服務好、信譽佳的供應商以及質量優、款式好、價格合理的產品,確保校服采購管理規范、流程透明、廉潔公正,校服質量安全、價格合理、服務優良。

    三、采購價格

    基于目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并與前期工作銜接,校服實行最高限價采購(實施期限三年)。最高限價500元/全套:含1套運動服,1套夏裝,1件冬季外套或1套個性化春秋套裝(二選一)。其中運動服最高限價130元/套、夏裝最高限價100元/套、冬季外套或個性化春秋套裝(含外套、褲子或裙子、襯衫、背心、領帶及其他配飾)最高限價270元/件(套)。

    四、收費管理

    校服費嚴格按照中小學代收費政策規定和管理要求執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校服選用組織或校服供貨企業代收取校服費。代收的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校服供貨企業,專款專用,不得多收、截留、擠占、挪用。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學生等,學校可采取多種有效措施減免校服費或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五、其它要求

    1.區教育技術中心要做好校服采購的監督管理工作,定期組織開展校服管理專項檢查,督促選用校服的學校做好管理工作。

    2. 為保障校服服務相對固定、延續和價格穩定,學校原則上按照“一次采購服務期限不超過三年、采購合同一年一簽”的要求采購校服供貨企業,制定對校服供貨企業的考核辦法,每年根據校服供貨企業的滿意度測評、售后服務等考核結果,學校確定合同是否續簽。

    3. 校服采購過程各環節的相關資料應齊全,學校應全部存檔備查,檔案資料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

    4.學校應當做好校服驗收工作,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收取。

    5.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南通市通州區教育體育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