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牢固樹立“全程防范、全員應急”理念,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由通州區市場監管局牽頭,針對2020年制定的《南通市通州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隨后向各相關職能部門征求意見并形成最終的定稿。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強化應急準備,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通州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一般的食品安全事故;超出通州區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區域、涉及多個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區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國家、省級、市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四、預案內容
一是總則。明確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事故分級、適用范圍、事故處置原則等內容;二是組織機構及職責。完善了組織體系和職責;三是監測預警。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風險預警、預警響應、預警調整和解除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四是應急響應和終止。規范了事故信息報告、先期處置、應急啟動、基本應急等流程;五是后期處置。設置了事故認定、善后處置、總結評估等內容;六是應急保障。明確了隊伍保障、通訊保障、醫療保障、技術保障、經費保障、社會保障、交通保障、治安保障、平臺保障等內容;七是綜合管理。完善了演習演練、責任追究等內容;八是附則。主要對名詞術語、預案管理、預案解釋、預案實施等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