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提案提出者: | 陳玉珍 | 建議/提案號: | 2 | |
標題: | 關于加強對城市寵物犬管理的建議 | |||
建議/提案內容: | 1.加強宣傳教育 2.加強防疫管理 3.加大處罰力度 4.開展集中處置 5.加強社會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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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主辦: | 公安局 | 協辦: | 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衛健委 |
答復日期: | 2020-07-14 | |||
答復內容: | 蔡斌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對城市寵物犬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區內的犬類逐年漸多,犬只傷人、擾民、影響市容衛生等問題已越來越突出,區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接報犬類警情不斷增加,很多市民通過信件、電話、網絡等方式反映全區狗患嚴重,強烈要求政府加強養犬管理,倡導文明養犬。由于養犬管理是一項綜合治理工作,關乎廣大群眾切身利益,涉及政府眾多職能部門,需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公安、城管、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衛生、環保、財政、住建等多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后才能取得良好社會效果。針對我區特別是主城區養犬管理的嚴峻形勢,我局十分重視,多次進行了專題討論研究,商討解決的辦法,并積極向區政府匯報,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今年在區政府主要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我區養犬管理工作已實質性啟動,目前正在按照既定計劃推進實施,現將相關工作情況和計劃從五個方面向您作一個簡要匯報。 1、組建了一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根據南通市區養犬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在養犬管理中,區養犬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領導、組織、協調工作相當重要。我們成立由副區長、公安局長楊彬同志為組長,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區公安局副局長葛偉峰同志為副組長,區城管、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衛生、環保、財政、住建等各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區犬辦),辦公地點設在區公安局,由葛偉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治安大隊長施海飛為常務副主任,區城管局執法大隊大隊長和區農業農村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為副主任,抽調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區城管局執法大隊和區農業農村局綜合執法大隊部分同志為成員。目前正在開展全區養犬管理的相關調研、準備工作。 2、制定了一部管理辦法。目前我國對犬類管理工作和如何規范居民養犬行為尚未出臺統一的法律、法規,江蘇省也未制定養犬管理的相關條例或辦法,全國部分大中城市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制定了多種多樣的地方性養犬管理辦法。南通市人民政府2012年制定了《南通市市區養犬管理辦法》并已實施,但實施范圍仍僅限崇川區、港閘區和開發區,未將通州區納入,造成我區在養犬管理方面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可遵循,全區公安機關在養犬管理上的法律、政策依據不足。因此要做好全區養犬管理工作,只能由我區自行制定并出臺相關管理政策和依據,經過前期大量準備工作,我局代區政府擬定了規范性文件《南通市通州區養犬管理辦法》,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后進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4月3日區政府常務會議已審議通過《南通市通州區養犬管理辦法》,待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后即向社會公布并下發施行,做到全區養犬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正規化建設一個犬只留檢所。在當前形勢下規范市民養犬活動,犬只留檢所的保障作用極其重要,不可替代。現擬在我區北片區域內新建一個占地約10畝、容量為500只犬的完全符合規定要求的犬只留檢所,目前正在進行選址和調研,區財政每年投入管理經費400萬元左右,已提請區財政局納入每年財政預算。 4、正建立一套運行機制。根據南通市以及省內部分地區犬只留檢所的運行管理機制情況,擬在區犬只留檢所內配備10名專門工作人員(接待、飼養、獸醫等)并成立一支10人的專業捕犬隊,購置2臺工具車(運犬車)以及一定數量的犬籠、捕犬網罩及防護設備等,保障區犬只留檢所正常運轉,專門負責通州主城區犬只收容工作以及協助、指導各鄉鎮犬只收容工作。 5、擬開展一次專項整治行動。我們擬在區犬只留檢所建成后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在通州主城區開展一次規范養犬文明養犬專項行動,采用“集中宣傳、集中免疫、集中收容”的強力工作措施,通過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活動,切實解決當前通州主城區養犬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目前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初步完成。 此復,如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