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bd id="gic4o"></kbd><ul id="gic4o"></ul>
    <strike id="gic4o"><s id="gic4o"></s></strike>
    <ul id="gic4o"></ul><strike id="gic4o"></strike>
  • <samp id="gic4o"><tbody id="gic4o"></tbody></samp>
    建議/提案提出者: 邵菊 建議/提案號: 7
    標題: 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停放整治的建議
    建議/提案內容: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私家車保有量迅猛增長,很多家庭擁有不止一輛汽車,停車問題已然成為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了城市形象,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現狀及危害
      一是破壞綠化環境。有的車主,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綠化草坪上,小區里局部地區寸草不生,綠化樹木也不同程度損毀。
      二是損害鄰里關系。有些業主由于找不到合適的停車點,為了圖方便,把車停在鄰居家的車位前,由此引發各種矛盾和糾紛。
      三是增加管理難度。很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單位和業主關系緊張,管理車輛亂停亂放時總有些難以取舍、力不從心。
      四是阻礙緊急救援。住宅小區都規劃有消防通道,機動車輛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隨處可見,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五是妨礙道路交通安全。有的住宅小區出入口的道路上,機動車隨意停放,嚴重影響視線,極易妨礙道路交通安全。
      二、對策建議
      區委區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責成住建、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以精細化、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為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和長效管理力度,實現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停放整齊,停車便民,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充分利用規劃提高用于停放機動車輛的住宅小區車庫(位)比例。一是開發建設單位實行優惠政策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價格,讓業主買得起車庫(位),使車輛充分停放車庫(位)內。二是對未售出的車庫(位),開發建設單位要劃出不低于地下車庫(位)總量30%的比例用于出租,解決只售不租問題。三是開發建設單位對于剩余車庫(位)要按計時收費或按次收費的方式優先允許本小區業主車輛停放。四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小區停車位配比。
      2.依法開辟小區內公共場地用于停放車輛。一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在院內人行便道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二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區道路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利用綠地或改造綠地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停車,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車輛。
      3.合力規劃住宅小區周邊臨時泊位用于車輛停放。對于規劃的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的住宅小區,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前提在住宅小區周邊便道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二是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區周邊道路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明確準許和禁止停放時間。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對于住宅小區周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地依法增設施劃停車泊位或建設立體停車場,最大限度滿足居民停車。

     4.規范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一是住宅小區內及其停車庫的車輛停放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或屬地街道委托停車場公司管理。二是區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住宅小區周邊車輛停放的巡查力度,持續治理。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大對小區周邊亂停亂放的治理,對不按規定時間停放,不在泊位內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勸離糾正、依法處罰的力度,確保車輛停放整齊,朝向一致。三是城管部門要督導住宅小區周邊門店業主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營業環境,對住宅小區周邊店外經營、商販占道經營、亂擺攤點進行治理,確保停車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5.依法利用住宅小區人防工程停放車輛。區人防部門要加強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監督檢查,對挪作他用的要限時清理,還原停車功能。確保合力利用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施劃停車泊位,方便居民停車。
      6.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通過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和海報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廣大居民和私家車主有序停車、按規定停車的自覺性。

    承辦單位: 主辦: 住建局 協辦: 公安局,城管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答復日期: 2020-06-20
    答復內容:

    邵菊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停放整治的建議》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推進,私家車的數量逐年增多,由于小區停車位數量有限導致小區“停車難”問題日益凸顯。我局作為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公安、城管等部門采取“多措并舉、綜合整治”的辦法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老舊小區在改造過程中與區園林綠化部門協調在保證基本綠化的前提下,通過品種合理調換來增設停車位,對于一些停車泊位明顯不足的小區將建議改造時考慮建設立體停車設施方便和規范小區居民停車。

    2、對于新建小區,按照省、市技術規定要求配建停車位,項目設計階段嚴格把關,采用地面、地下、立體等多種形式配建停車場、庫;項目建設階段嚴格監管,確保配建停車指標建設到位;項目竣工階段,嚴格核實,確保配套工程交付落實。

    3、在小區管理活動中,將小區交通、停車的約定列入小區業主公約,要求居民共同遵守;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就交通、停車問題作專門約定,方便物業公司服務和管理;小區所在社區(居委會)也應積極協調、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和小區居民共同維護好小區的交通秩序。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開發企業管理,要求其嚴格按照《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小區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含人防車位)等應首先滿足本小區業主停車需要嚴禁“只售不租”等行為。

    4、區政府2014年組織編制了《通州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通過采用綠地、廣場、地下空間、引入機械泊位、地塊開發代建等形式,規劃了多處公共停車場。目的是通過配建開放、停車錯峰共享管理,引入停車誘導,提高泊位利用率。以鼓勵停車收費管理,增加停車場供應等方式,多渠道解決停車難問題。目前,城區已實施了交通路東側、人民公園、原印刷廠等地塊公共停車場建設并投入使用。

    5、我局將會同區公安部門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見和綜合分析交通流量情況下在部分小區周邊增設部分臨停泊位,滿足小區業主夜間停車需要。區公安部門也將加大執法力度,在重點時間加強重點路段的停車管理,對于路內違法停車的采取電話通知移車、粘貼處罰告知單、拖移等方法進行清理。

    6、區公安聯合城管部門對路外及綠化帶內違法停車進行整治,對占用綠化停車的,配合城管依照《南通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對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營造一個干凈舒適的交通環境。區城管局也將進一步加強對小區周邊占道經營行為的管理,加大非機動車輛停放管理,促進住宅小區周邊交通秩序提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質。

    感謝您對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