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提案提出者: | ;季小軍; | 建議/提案號: | 023 | |
標題: | 關于將跨境電子商務培訓納入政府財政補貼范疇的建議 | |||
建議/提案內容: | 2016年7月25日通州區人民政府轉發南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政發〔2016〕29號)指出:加強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企業自主開展培訓,重點實施職業技能提升和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支持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按照同類工種、同一等級、同等補貼的原則,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普惠同等的培訓補貼。探索推進“1+X”階梯式創業培訓模式,重點開展創業模擬實訓、網絡創業培訓、創業者能力提升培訓和創業實習,確保每個有培訓愿望的勞動者都能接受不少于一次的創業培訓。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800元/人創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財政局) 跨境電商作為近些年來的一個風口行業,從中央到各大地方給到的支持和扶持都非常大,目前在外貿形勢越發嚴峻的情況下,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是開啟外貿僵局的一條途徑。 建議借鑒《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暨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建設的通知精神,制定相關政策。 1.對企業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交易額達到100萬美元,企業新錄用從事電商工作的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大專學歷以上員工,給予企業每人不超過2000元的定額培訓支持。同一企業年度培訓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其中,培訓人數不應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10%,企業員工須到經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接受培訓,且培訓內容必須涵蓋電子商務、外貿業務和網絡營銷等知識。 2.對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的,年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于3萬元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還,返還期不超過5年。 3.對引進我市的海內外電子商務知名專家、行業領軍人才、高級技術人才,符合《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辦法》(榕政綜〔2014〕303號)的相似規定,享受人才配套補貼、生活津貼、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優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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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主辦: | 人社局 | 協辦: | ;商務局;財政局; |
答復日期: | 2017-04-20 | |||
答復內容: | 季小軍委員: 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