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提案工作條例》規定: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會議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者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后,交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協職能的一個重要方式,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種重要載體,是協助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一條重要渠道。